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省烟草专卖局联合发文的闽烟[2016]25号文件,由泉州市惠安县烟草局和泉州华光职业学院联办的“创业有道、向网络售烟说不”主题宣传活动于2016年11月1日早上十点在我院南校区举行。此次活动是以惠安烟草局的工作人员利用专用展板、海报、宣传单和现场咨询等形式为广大师生进行宣传,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学生处副处长陈雄、保卫处副处长郭琼山及各二级学院师生。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网上交易无所不在,微信、淘宝等网上售烟现象层出不穷,对学生群体影响很大,越来越多的学生将网络变成提供香烟的一种途径。网络售烟属于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的师生注意,不要去触碰网上售烟。
国家也有明文规定,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贩卖烟草。
在校学生法律意识相对薄弱,所以对自己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也浑然不知,这次“创业有道、向网络售烟说不”主题宣传活动弥补了我校学生对网络售烟相关知识的短板,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网络的飞速发展的确为我们带来了很多的便利,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的快捷方便,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利,所以同学们应正确的使用网络平台,让我们的学习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学生会记者团拍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