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2020年4月15日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以来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日的由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
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法》
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后每年4月15日,我国都会通过多种形式
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国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
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6个领域。
国家安全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
障,以促进国家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国家越安全,我们就越安全。我们越有安全意识,国家安全也就越有依靠。
让我们把自己的青春理想,与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紧密地联系起来,成为爱国主义
坚定的践行者,国家安全的积极传播者,国家安全的忠实守护者。让我们行动起来,
为国家的安全与稳定而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