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
1.非法性;
2.利诱性;
3.社会性。
三.非法集资的套路:1.编造虚假项目。非法集资者编造产业园、投资养老、投资股权上市当股东、炒币等项目吸引眼球,并且针对受众年龄,“推出”适合他们心理需求的项目,将其牢牢“套住”。
2.花重金宣传。非法集资者会重点装点公司门面、邀请社会名流站台宣传、编造政府支持的谎言,夸大项目的面积、规模和盈利,营造一种项目可观,公司实力雄厚的假象。
3.承诺高额回报。编造一夜暴富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通常,在集资初期,非法集资者往往会以小利引诱,按时足额承诺本息,吸引参与人投入更多资金。
四.非法聚集的典型“四部曲”
1.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吸引眼球。
2.造势。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等;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3.吸金。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4.跑路。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而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五.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1.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2.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3.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图文:黄毅
初审:许丽琴
终审:黄强